常見問題
- 貿易單一窗口
- 甚麼是貿易單一窗口?
-
貿易單一窗口提供一站式電子平台,讓登記用戶以電子方式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進出口貿易文件。
貿易單一窗口會分三個階段推出。第一、二階段共涵蓋個別貨種所需要的42類貿易文件。歡迎業界以自願形式使用貿易單一窗口提交相關文件。
- 貿易單一窗口第二階段涵蓋了甚麼貿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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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貿易單一窗口第二階段所涵蓋的貿易文件:
- 如何能夠使用貿易單一窗口申請貿易文件?
- 使用貿易單一窗口是否需要付費?
-
登記為貿易單一窗口的用戶和選用網上服務毋需收費。惟提交個別貿易文件(適用於紙本及網上提交)需要收費,詳情請 按此。
- 要使用貿易單一窗口,用戶端電腦的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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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使用以下瀏覽器及軟件以使用貿易單一窗口網上服務:
-
建議的瀏覽器
- Google Chrome 版本 110 或以上
- Mozilla Firefox 版本 109 或以上
- Microsoft Edge 版本 110 或以上
- Apple Safari 版本 5 或以上
-
額外軟件要求 (可選擇)
- 香港增補字符集
-
建議的瀏覽器
- 貿易單一窗口系統對提高密碼強度有什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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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密碼強度的要求如下:
控制措施 要求 複雜度和長度 由至少10個字元組成,當中須包含 - 大寫字母;
- 小寫字母; 和
- 數字; 或
- 特殊字符 (! @ # $ % & * ?)
密碼記錄 不能重用最近8次使用過的密碼 密碼有效期 180天 帳戶鎖定 5次嘗試登入失敗後
- 當我按下按鈕想使用貿易單一窗口個別貿易文件時,為什麼系統沒有反應?
-
如需使用貿易單一窗口的個別貿易文件,網站將會顯示一個彈出式視窗,將您帶到相應的頁面。為提供更佳的用戶體驗,我們建議您允許本網站的彈出式視窗。詳情請參閱 “指南”。
- 登記
- 誰需要登記為貿易單一窗口的用戶?
-
若個人或公司/機構擬透過貿易單一窗口(適用於第一階段涵蓋的貿易文件):
- 選用有關網上服務及提交貿易文件;及/或
- 核實電子牌照/許可證的有效性
均需要先行登記為貿易單一窗口的用戶。
- 怎樣登記成為貿易單一窗口的用戶?
-
網上登記步驟如下:
- 請提供所需資料,包括個人資料、電郵地址和證明文件;
- 在提交所需資料後,你會收到一封附有啟動帳戶URL的通知電郵;以及
- 在你啟動帳戶後,貿易單一窗口科會核對你提交的登記資料。資料經核實後,你會收到另一封電郵,通知你登記結果。
詳情請 按此 。
- 貿易單一窗口的帳戶有多少種類?
-
貿易單一窗口設有三種帳戶類別:
- 個人帳戶;
- 公司/機構(管理員)帳戶;及
- 公司/機構(用戶)帳戶。
詳情請按此 。
- 如何啟動貿易單一窗口的帳戶?
-
當你在貿易單一窗口提交網上登記後,系統會發出一封通知電郵至你的電郵信箱。請按電郵內URL連結以啟動你的帳戶。由於所有帳戶均需要經過此啟動程序才可設立,請確保在登記時提供準確的電郵地址。
- 要登記成為貿易單一窗口的用戶,需時多久?
-
在(i)提交所需的資料及相關的證明文件,和(ii)啟動帳戶後,如資料齊全並正確,貿易單一窗口科一般會在兩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你的登記。
備註:
已登記的用戶可在啟動帳戶後即時(無需待貿易單一窗口科的審批)選用下列貿易文件的網上服務 :item 文件種類 文件種類 (i) 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入口及出口許可證 (ii) 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轉運通知書
- 登記貿易單一窗口需要提交什麼證明文件?
-
登記時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
帳戶類型 證明文件 個人帳戶 - 香港身份證 (適用於香港居民)或旅遊證件(適用於非香港居民)副本。
公司/機構
(管理員)帳戶- 公司/機構的有效商業登記證或註冊證明文件副本;
- 帳戶管理員的香港身份證(適用於香港居民)或旅遊證件(適用於非香港居民)副本;及
- 由公司/機構的公司東主、合夥人或董事會發出的授權信,授權該員工為公司/機構的代理人。請按此查閱授權信範本。
公司/機構
(用戶)帳戶- 用戶的香港身份證(適用於香港居民)或旅遊證件(適用於非香港居民)副本;及
- 由公司/機構的公司東主、合夥人或董事會發出的授權信,授權該員工為公司/機構的代理人,以提交貿易文件。請按此查閱授權信範本。
- 我可否修改在貿易單一窗口的帳戶資料?
-
在你登入貿易單一窗口後,你可在用戶資料版面內按「更新」以修改你的資料,然後按「儲存」以完成更新。若所需更新的帳戶資料涉及公司/組織或個人資料,你將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在你提交齊全並正確的更新資料及相關的證明文件後,貿易單一窗口科一般會在兩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
- 我可否取消在貿易單一窗口的帳戶?
-
貿易單一窗口帳戶持有人(包括「個人」、「公司/機構(管理員)」或「公司/機構(用戶)」的帳戶)可按下列步驟取消自己的帳戶自己的帳戶:
- 登入貿易單一窗口系統,
- 前往「用戶資料」頁面,及
- 於該頁面最下部份,按「取消登記
此外,公司/機構(管理員)的帳戶持有人亦可按下列步驟取消其他在同一公司/機構內的公司/機構(管理員)及公司/機構(用戶)帳戶:
- 登入貿易單一窗口系統,
- 按「其他帳戶」,及
- 於相應戶口旁選取「取消登記」。
注意:
- 取消帳戶會令帳戶永久失效,且不可逆轉。帳戶被取消後,該帳戶將不能再用作登入貿易單一窗口系統,或查閱該帳戶處理過的任何貿易文件。
- 若你是公司/機構(管理員)的帳戶持有人,及用戶群組的最後一個群組管理員,則無法「取消登記」。如欲「取消登記」,則需要刪除該「用戶群組」或另一位「管理員」帳戶加入該「用戶群組」。
- 選用網上服務
- 如何在貿易單一窗口選用貿易文件的網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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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單一窗口的登記用戶可以通過登錄他/她的貿易單一窗口帳戶,點擊“選用網上服務”選項的“立即選用”,然後按照系統指示以完成所需步驟。
- 要在貿易單一窗口選用一份貿易文件的網上服務,需時多久?
-
選用個別貿易文件網上服務所需的時間會視乎各文件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若選用的貿易文件並沒有預設要求,使用有關服務便毋需審批,你可在完成選用程序後即時使用該文件的網上服務。
至於其他貿易文件,參與的政府部門需要核實和/或審批所需資料和/或證明文件。在完成有關程序後,你便可使用該文件網上服務。核實資料需時約一至兩個工作天。請預留足夠時間以選用有關網上服務。你可按此 查閱選用個別貿易文件的網上服務所需的核實時間。
- 在貿易單一窗口選用個別貿易文件的網上服務,需要提交什麼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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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貿易文件的網上服務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
- 為甚麼單一窗口登記用戶無法選用網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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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選用的原因:
- 用戶更改個人資料的要求正在處理中。在審批期間,將暫停部分貿易文件。
- 用戶的公司/機構管理員修改了需要審批的公司/機構的帳戶資料(帶有符號#)在審批期間,將暫停部分貿易文件的選用。
- 選用網上服務的狀態有何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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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描述 狀態 描述 已選用 你已經選用了該網上服務。 處理中 正在處理網上服務的申請。 待處理 正等待用戶下一步操作 (如帳戶連接)。 不獲接納 網上服務申請未獲接納。 已取消 你已取消選用該網上服務。
- 提交個別貿易文件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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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害劑出口許可證 |
除害劑進口許可證 |
合併申請(供轉運除害劑使用) - (a) 除害劑進口許可證;及 (b) 除害劑出口許可證 |
- 在香港哪些貨品會界定為「除害劑」?
-
根據《除害劑條例》(香港法例第133章)第2條,除害劑指 –
- 任何除蟲劑、除真菌劑、除莠劑、除蟎劑或用作或擬用作預防、摧毀、驅除、吸引、抑制或控制屬有害物的任何昆蟲、齧齒動物、雀鳥、線蟲、細菌、真菌、雜草或其他形態的植物或動物或任何病毒的任何物質(不論是有機的或無機的)或物質混合物;或
- 用作或擬用作植物生長調節劑、落葉劑或乾燥劑的任何物質或物質混合物,
但不包括 –
- 用作誘捕或捕捉昆蟲、齧齒動物或其他動物的任何純機械裝置;
- 用作控制蚊子、齧齒動物或其他有害物的任何純電磁或超聲波裝置;
- 作臨床或衞生用途的任何既非附表1所指明亦非附表2第1部所指明的防腐或消毒溶液或製劑;
-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香港法例第138章)第2條所指的任何藥劑產品;及
- 任何符合以下描述的除蟲劑、除真菌劑、除莠劑、除蟎劑或(a)或(b)段描述的物質(不論是有機的或無機的)或其混合物 –
- 既非附表1所指明亦非附表2第1部所指明者;
- 載於獨立包裝或容器內,而分量不超過10克或10毫升者;及
- 在室內使用或擬在室內使用 –
- 作實驗室研究;
- 作化學分析;或
- 作參照標準。
- 如果我打算進口或出口除害劑,應該怎樣做?
-
根據《除害劑條例》的規定,已註冊除害劑只可由除害劑牌照持有人輸入;至於附表所列除害劑或任何其他未經註冊除害劑,則只可由持有就指明的除害劑而發出許可證的人士輸入或管有。
此外,每批進出本港的已註冊除害劑、附表所列除害劑或任何其他未經註冊除害劑,必須領有根據《進出口條例》(香港法例第60章)發出的進出口許可證。所有進出口許可證(含有甲基溴(又名溴甲烷)的除害劑除外),均由工業貿易署授權漁農自然護理署代為發出。含有甲基溴(又名溴甲烷)除害劑的進出口許可證,則由工業貿易署署長直接發出。
如欲進一步了解有關已註冊除害劑和附表所列除害劑的詳情,可瀏覽漁農自然護理署網站
- 如果我打算經香港轉運除害劑(非附表所列除害劑),應該怎樣做?
-
如打算經香港轉運並不屬附表所列除害劑,可憑有效的全程提單或全程航空運貨單經香港轉運,亦可獲豁免受《除害劑條例》管制,但仍須根據《進出口條例》取得進口許可證及出口許可證。
- 在甚麼情況下才可獲豁免申領《進出口條例》訂明的進出口許可證?
-
《進出口條例》訂明的進出口許可證並不適用於:
- 在過境中的除害劑(純粹為帶離香港而被帶進香港的物品及一直留在將其帶進香港的船隻或飛機之內或之上的物品);或
- 屬航空轉運貨物的除害劑(指在進口及托運出口時均是以飛機運載的轉運貨物,而其自進口至出口的期間一直是留在機場貨物轉運區的)。
- 《進出口條例》所訂明除害劑進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何?
-
除害劑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六個月,由發出日期起計,而除害劑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28天,由發出日期起計。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漁農自然護理署植物及除害劑監理科:
電話:2150 7007
電郵:pestlic@afcd.gov.hk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漁農自然護理署
瀕危物種保護科(動物牌照組)
電話: 2150 6973
瀕危物種保護科(植物牌照組)
電話: 2150 6967
電郵: hk_cites@afcd.gov.hk
- 在香港,瀕危物種受到什麼管制?
-
本港已制訂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該條例),以履行《公約》的規定。該條例規定,無論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的瀕危動植物,不論活生、已死、其任何部分或衍生物,都必須事先領有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簽發的許可證。該條例亦豁免某些瀕危物種標本的許可證要求。
- 我如何能查詢個別動植物物種的管制情況?
-
要了解個別動物或植物是否受管制瀕危動植物,可查閱《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附表1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附錄。你亦可參閱 Species+ 網站 (http://speciesplus.net),以學名查閱個別物種的管制情況。
- 我何時需要合併申請「瀕危物種出口/再出口許可證及非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管制的物種再出口證書」?
-
由於某些物品(例如手提包)可能包含《公約》物品和非《公約》物品,因此,除申請“非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或尚未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管制的物種再出口證書”外,還需要申請”瀕危物種出口/再出口許可證“,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使用合併申請出口/再出口證可書和再出口證明書。
- 提交申請後可以更改申請嗎?
-
通過單一貿易窗口提交申請後,您將無法更改申請。如有任何更改,請致電 2150 6973或 電郵致hk_cites@afcd.gov.hk與瀕危物種保護科聯絡。
- 如何輸入物種的標記編號?
-
您可以在「證明文件」部分上傳包含標記編號圖像的檔。漁護署人員處理批號後,申請書會作為新修訂本發回給你。然後,您可以確認標記編號並認可修改後的申請。
- 我想進口活體動物,如該動物屬瀕危物種,我需要申請什麼許可證?如何申請這些許可證?
-
首先為活體動物申請「特別許可證」。漁護署會查核有關申請,如活體動物屬瀕危物種,漁護會發出通知,提示你同時申請「瀕危物種進口許可證」。 在申請「瀕危物種進口許可證」時,須提供特別許可證申請參考編號。
- 有關瀕危物種的貿易文件是否有電子許可證?
-
沒有,只發出紙本許可證。
- 申請瀕危物種的貿易文件所支援的證明文件格式和尺寸限制?
-
檔格式只支援 jpg,jpeg,png,pdf.
最大總上傳檔大小:25MB
- 如何取消已簽發的許可證?
-
您不能通過單一貿易窗口取消已簽發的許可證。如要取消已發出的許可證,請將未使用的許可證正本交回漁護署。
- 我可否在同一份申請上申請多個牌照?
-
可以,您可以在申請時填寫許可證數量,申請多個相同的許可證。
- 如何使用批量上傳標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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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從“第四部分 – 運輸詳情”內“上傳標本資料”功能,下載 Excel 範本。在 Excel 中,有一個「示例」可供參考。請在「標本」選項內填寫資料。填寫 Excel 後,您可以通過上傳檔按鈕上傳。隨後,在Excel中所有樣本的詳細資料將載入到應用程式頁面。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漁農自然護理署
瀕危物種保護科(動物牌照組)
電話: 2150 6973
瀕危物種保護科(植物牌照組)
電話: 2150 6967
電郵: hk_cites@afcd.gov.hk
- 在香港,瀕危物種受到什麼管制?
-
本港已制訂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該條例),以履行《公約》的規定。該條例規定,無論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的瀕危動植物,不論活生、已死、其任何部分或衍生物,都必須事先領有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簽發的許可證。該條例亦豁免某些瀕危物種標本的許可證要求。
- 我如何能查詢個別動植物物種的管制情況?
-
要了解個別動物或植物是否受管制瀕危動植物,可查閱《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附表1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附錄。你亦可參閱 Species+ 網站 (http://speciesplus.net),以學名查閱個別物種的管制情況。
- 我何時需要合併申請 「瀕危物種出口/再出口許可證及非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管制的物種再出口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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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某些物品(例如手提包)可能包含《公約》物品和非《公約》物品,因此,除申請“非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或尚未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管制的物種再出口證書”外,還需要申請”瀕危物種出口/再出口許可證“,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使用合併申請出口/再出口證可書和再出口證明書。
- 提交申請後可以更改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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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單一貿易窗口提交申請後,您將無法更改申請。如有任何更改,請致電 2150 6973或 電郵致hk_cites@afcd.gov.hk與瀕危物種保護科聯絡。
- 如何輸入物種的標記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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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證明文件」部分上傳包含標記編號圖像的檔。漁護署人員處理批號後,申請書會作為新修訂本發回給你。然後,您可以確認標記編號並認可修改後的申請。
- 我想進口活體動物,如該動物屬瀕危物種,我需要申請什麼許可證?如何申請這些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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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為活體動物申請「特別許可證」。漁護署會查核有關申請,如活體動物屬瀕危物種,漁護會發出通知,提示你同時申請「瀕危物種進口許可證」。 在申請「瀕危物種進口許可證」時,須提供特別許可證申請參考編號。
- 有關瀕危物種的貿易文件是否有電子許可證?
-
沒有,只發出紙本許可證。
- 申請瀕危物種的貿易文件所支援的證明文件格式和尺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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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格式只支援 jpg,jpeg,png,pdf.
最大總上傳檔大小:25MB
- 如何取消已簽發的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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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能通過單一貿易窗口取消已簽發的許可證。如要取消已發出的許可證,請將未使用的許可證正本交回漁護署。
- 我可否在同一份申請上申請多個牌照?
-
可以,您可以在申請時填寫許可證數量,申請多個相同的許可證。
- 如何使用批量上傳標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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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從“第四部分 – 運輸詳情”內“上傳標本資料”功能,下載 Excel 範本。在 Excel 中,有一個「示例」可供參考。請在「標本」選項內填寫資料。填寫 Excel 後,您可以通過上傳檔按鈕上傳。隨後,在Excel中所有樣本的詳細資料將載入到應用程式頁面。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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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許可證 (適用於從內地進口種豬) |
入口許可證 (適用於從內地進口豬牛羊供屠宰食用) |
入口許可證 (適用於從內地輸入非食用哺乳類動物) |
入口許可證 (適用於輸入動物產品) |
- 曾經到過中國內地的貓狗,返港后是否需在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四個月隔離檢疫呢?
-
對的。從中國內地攜帶貓狗返港前,請預先向本署申領入口許可證及預約檢疫設施。貓狗抵港后隨即被送往本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四個月隔離檢疫。經檢疫后如確定沒有狂犬病的臨床病徵及繳交所須費用方獲放行。
- 我想從內地進口種豬,需要什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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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活種豬是受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規例》及第421章《狂犬病規例》所管制。在豬只進口前,進口商必須向本署申請許可證。申請人必須為本港居民或法人組織,並必須遵守許可證全部規條。許可證有效期為六個月,及只可付運一次。
在本港,飼養人必須領有本署簽發的有效牌照才可飼養豬只。入口商必須在本港擁有符合規格的養豬場才可申請豬只入口。因豬只入口后必須接受檢疫,所以在簽發入口許可證前,有關之養豬場必須接受本署職員評估是否適合作檢疫豬只用途。
- 進口動物產品及動物屍體,我想知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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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規例》第11條規定,任何人除非根據及按照本署批給的許可證辦理,否則不得將任何動物、動物屍體或動物產品輸入香港。根據該條例,“動物”是指所有屬於哺乳綱的動物(哺乳動物),人類除外;“動物產品”是指貓、狗或任何患有狂犬病的動物的身體部分或身體產生物,例如狗皮,狗精液,狗血清等,而“動物屍體”是指貓狗的屍體,來香港途中死去的動物屍體以及未經處理的動物屍體。
- 我可怎樣查詢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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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詢,請聯絡漁農自然護理署植物及除害劑監理科:
電話: 2150 7000
電郵: plantlic@afcd.gov.hk
- 我希望在外遊回港時帶一些活生花卉入境,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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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植物(進口管制及病蟲害控制)條例》(第207章),凡任何人未領有漁護署預先簽發的有效植物進口證或授權書而進口植物、植物病蟲害或土壤到香港,均屬違法。不過,進口切花、供食用的種子和蔬果、產自和來自香港以外的任何中國地方的植物和泥土等則不受此限。
- 我打算下一個月到澳洲旅行,並計劃從當地帶回一盆帶有泥炭土的仙人掌,請問需要申領什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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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擬入口的植物帶有泥炭土,因此你必須在出發前向漁護署申領植物進口證和授權書,在返港前你還須向澳洲植物檢疫當局申領植物檢疫證明書。此外,由於仙人掌屬於《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規管的瀕危植物,故你必須向澳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機構申領《公約》出口准許證。視乎具體情況,你還可能需要事先申領由漁護署簽發的瀕危物種許可證。
- 我打算把一些不帶泥土的百合花頭和花卉種子從荷蘭帶回香港種植,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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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口百合花頭之前,你必須向漁護署申領植物進口證,而該植物進入香港時必須附有荷蘭植物檢疫當局簽發的植物檢疫證明書。至於進口花卉種子,則只須附有荷蘭的植物檢疫證明書便可。請留意,在植物出口前14天內簽發的植物檢疫證明書才會獲接納為有效文件。抵港後,你須向海關人員或漁護署職員提交這些文件,而該植物必須經漁護署檢驗滿意後才可進入香港。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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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詢,請聯絡
漁農自然護理署
瀕危物種保護科(動物牌照組)
電話: 2150 6973
瀕危物種保護科(植物牌照組)
電話: 2150 6967
電郵: hk_cites@afcd.gov.hk
- 在香港,瀕危物種受到什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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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已制訂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該條例),以履行《公約》的規定。該條例規定,無論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的瀕危動植物,不論活生、已死、其任何部分或衍生物,都必須事先領有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簽發的許可證。該條例亦豁免某些瀕危物種標本的許可證要求。
- 我如何能查詢個別動植物物種的管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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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個別動物或植物是否受管制瀕危動植物,可查閱《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附表1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附錄。你亦可參閱 Species+ 網站 (http://speciesplus.net),以學名查閱個別物種的管制情況。
- 我何時需要合併申請 「瀕危物種出口/再出口許可證及非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管制的物種再出口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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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某些物品(例如手提包)可能包含《公約》物品和非《公約》物品,因此,除申請“非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或尚未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管制的物種再出口證書”外,還需要申請”瀕危物種出口/再出口許可證“,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使用合併申請出口/再出口證可書和再出口證明書。
- 提交申請後可以更改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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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單一貿易窗口提交申請後,您將無法更改申請。如有任何更改,請致電 2150 6973或 電郵致hk_cites@afcd.gov.hk與瀕危物種保護科聯絡。
- 如何輸入物種的標記編號?
-
您可以在「證明文件」部分上傳包含標記編號圖像的檔。漁護署人員處理批號後,申請書會作為新修訂本發回給你。然後,您可以確認標記編號並認可修改後的申請。
- 我想進口活體動物,如該動物屬瀕危物種,我需要申請什麼許可證?如何申請這些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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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為活體動物申請「特別許可證」。漁護署會查核有關申請,如活體動物屬瀕危物種,漁護會發出通知,提示你同時申請「瀕危物種進口許可證」。 在申請「瀕危物種進口許可證」時,須提供特別許可證申請參考編號。
- 有關瀕危物種的貿易文件是否有電子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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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只發出紙本許可證。
- 申請瀕危物種的貿易文件所支援的證明文件格式和尺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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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格式只支援 jpg,jpeg,png,pdf.
最大總上傳檔大小:25MB
- 如何取消已簽發的許可證?
-
您不能通過單一貿易窗口取消已簽發的許可證。如要取消已發出的許可證,請將未使用的許可證正本交回漁護署。
- 我可否在同一份申請上申請多個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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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您可以在申請時填寫許可證數量,申請多個相同的許可證。
- 如何使用批量上傳標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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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從“第四部分 – 運輸詳情”內“上傳標本資料”功能,下載 Excel 範本。在 Excel 中,有一個「示例」可供參考。請在「標本」選項內填寫資料。填寫 Excel 後,您可以通過上傳檔按鈕上傳。隨後,在Excel中所有樣本的詳細資料將載入到應用程式頁面。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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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許可證 (適用於馬科動物進口/過境/轉口) |
特別許可證 (適用於從海外進口/過境/轉口種豬) |
特別許可證 (適用於從海外進口/過境/轉口動物及禽鳥) |
- 寵物由外地入口作飼養或售賣,我想知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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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規例》規定,任何人士必須先獲本署發出的特別許可證,方可由外地入口動物,有關申請手續可瀏覽相關連結:
https://www.afcd.gov.hk/tc_chi/quarantine/qua_ie/qua_ie_ipab/qua_ie_ipab.html
- 我是否可以從任何國家入口禽鳥作飼養或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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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規例》及第421章《狂犬病規例》規定,任何人士必須先獲本署發出的特別許可證,方可由外地入口禽鳥。
由於多個國家/地方爆發禽流感,所以本署會即時暫停有關國家/地方進口禽鳥到香港,有關資料可瀏覽相關連結:
https://www.afcd.gov.hk/tc_chi/quarantine/qua_ie/qua_ie_ipab/qua_ie_ipab_ibpo/qua_ie_ipab_ibpo.html
- 特別許可證有效多久?
-
特別許可證的有效期為發出后六個月,但只可付運動物一次。動物必須在許可證有效期截止前輸入香港。
- 曾經到過第三組國家的貓狗,返港后是否需在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四個月隔離檢疫呢?
-
對的。從第三組國家攜帶貓狗返港前,請預先向本署申領入口許可證及預約檢疫設施。貓狗抵港后隨即被送往本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四個月隔離檢疫。經檢疫后如確定沒有狂犬病的臨床病徵及繳交所須費用方獲放行。
- 有否禁止進口某品種的狗只?
-
有。根據香港法例第167章附屬法例D危險狗只規例附表1所列的格鬥狗只,即所屬種類名稱為比特鬥牛㹴(或稱為美國斯塔福郡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該四個品種的任何混種狗只均不準進口本港/經香港轉口。如進口斯塔福郡鬥牛㹴(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你必須於提交申請時連同一份法定聲明以證明該狗的品種。
- 我打算進口孟加拉貓(Bengal cat),我該如何申請?
-
如欲進口/經香港轉口孟加拉貓(Bengal cat),必須提供文件以證明該貓只已混有五代或五代以上的家貓血統。
- 爬蟲類動物由外地入口作飼養或售賣,我想知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
除事先獲得本署簽發的特別許可證,否則不得把任何動物輸入本港(不論是進口或轉口)。
如欲入口爬蟲類動物作售賣用途,申請者必須先獲由本署發出的動物售賣商牌照
爬蟲類動物種類繁多,而且各物種亦有不同的特性。本署會對物種作出審查,方會考慮是否發出進口許可證。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物種的馴化程度、傳染疾病的風險、動物福利、公眾安全及生態影響等。
請在提交申請前以電郵方式向我們提供該品種的學名。如有需要,我們會要求更多資料作詳細考慮。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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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牙魚進口許可證 |
犬牙魚出口許可證 |
犬牙魚再出口許可證 |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需查詢有關資料,請聯絡漁農自然護理署漁業管理科 (電話﹕(852) 2150 6634 或電郵地址﹕ccamlr@afcd.gov.hk)。
- 誰人有資格申請《香港天然砂進口最終用戶證明書》?
-
任何人(包括進口商或出口商)可提交申請。
- 《香港天然砂進口最終用戶證明書》有效期是多久?
-
《香港天然砂進口最終用戶證明書》內會明確列出有效期限,有效期一般情況下不超過30個曆日。
- 我遞交申請後,處理《香港天然砂進口最終用戶證明書》申請需時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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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需資料/文件齊備,並合乎申請要求,申請人會獲填料管理部總工程師發出《香港天然砂進口最終用戶證明書》,由本署收齊有效的所需文件後計算,一般需時2個工作天。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需查詢有關資料,可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填料管理部負責職員聯絡(電話﹕(852) 2762 5593、傳真﹕(852) 2714 9481或電郵地址﹕sandpermit@cedd.gov.hk)。 辦工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正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15分(冬節、聖誕節前夕、農曆年大除夕及公眾假期除外)。
- 在什麼情況下我須要申請《搬運沙粒許可證》?
-
根據《沙粒條例》(第一四七章),任何人必須獲得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發出的《搬運沙粒許可證》,方可在本港採挖、搬運或進口超過100公斤的沙粒。本條例不適用於藉開採石礦或洗選其他物料而產生的沙粒。《搬運沙粒許可證》的申請必須在有關的沙粒進入香港之前遞交。
- 誰人有資格申請《搬運沙粒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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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包括進口商或出口商)可提交申請。
- 《搬運沙粒許可證》有效期是多久?
-
《搬運沙粒許可證》內會明確列出有效期限,有效期一般情況下不超過30個曆日。
- 我遞交申請後,處理《搬運沙粒許可證》申請需時多久??
-
如所需資料/文件齊備,並合乎申請要求,申請人會獲填料管理部總工程師發出《搬運沙粒許可證》,由本署收齊有效的所需文件後計算,一般需時2個工作天。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需查詢有關資料,可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填料管理部負責職員聯絡(電話﹕(852) 2762 5593、傳真﹕(852) 2714 9481或電郵地址﹕sandpermit@cedd.gov.hk)。 辦工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正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15分(冬節、聖誕節前夕、農曆年大除夕及公眾假期除外)。
授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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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 |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 |
合併申請(供出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出口許可證 |
合併申請(供進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進口許可證 |
-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有否涵蓋關於進出口受管制化學品及藥劑原料的貿易文件?
-
根據《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凡將受管制化學品輸入或輸出香港必須具備「牌照」。此外,每票(貨物/物品)受管制化學品輸入或輸出香港亦必須具備「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如受管制化學品經香港轉運,每票(貨物/物品)受管制化學品亦必須具備「轉口受管制化學品移走許可證」。香港海關負責簽發牌照、授權書及移走許可證。詳情請瀏覽香港海關網頁及參閱有關單張.
另外,根據《進出口條例》(香港法例第60章),凡將藥劑製品及藥物輸入或輸出香港,必須具備「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衞生署負責簽發有關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詳情請按此。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現時涵蓋關於受管制化學品及/或藥劑原料的貿易文件如下:
項目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涵蓋的貿易文件 受管制化學品種類 (1)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 進口/出口/轉運含有《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附表內1 - 3指明之受管制化學品(包括該等受管制化學品所有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鹽類,但硫酸和鹽酸除外) (2) 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 (3) 轉口受管制化學品移走許可證 (4) 合併申請(供出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出口許可證進口/出口含有《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附表2指明之受管制化學品(即麻黃碱、麥角胺、麥角新碱、假麻黃碱、苯丙醇胺及其鹽類)成份之藥劑製品 (5) 合併申請(供進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進口許可證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目前尚未涵蓋進出口上述第(4)至(5)項之外的藥劑製品/藥物,詳情請瀏覽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香港海關化學品管制及支援組
電話: 2541 4383
電郵: cedcdibccsd@customs.gov.hk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藥物評審及進出口管制科
電話: 3974 4180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有關提交文件的詳情,請瀏覽香港海關網頁。
- 為何需要申請「非原產於美國凍雞產品經香港轉運內地確認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內地海關)2011年第54號公告,為加強對經香港轉運內地的凍雞產品的原產地管理,於2011年9月1日起,內地海關要求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進口經香港轉運往內地的非原產於美國凍雞產品,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所需文件外,還需提交由香港海關簽發的確認書證明有關進口產品經香港轉運期間未被干擾。
為利便業界在轉運內地非原產於美國凍雞產品,可符合內地海關實施有關加強管理措施要求,香港海關會為有關產品簽發確認書以作中轉證明,以便於內地辦理清關手續。
- 誰人需要申請「非原產於美國凍雞產品經香港轉運內地確認書」?
- 有關申請屬自願性質。然而,任何商戶或代理人如需經香港轉運往內地非原產於美國的凍雞產品,可向香港海關申請有關證明書以作內地清關之用。
- 何時需要提交申請?
-
原封集裝箱轉運貨物
申請人需於貨物進口前兩個工作天(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提交申請。轉裝轉運貨物
申請人需於貨物出口前兩個工作天(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提交申請。註:工作天並不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 申請需時多久?
- 在核查文件無異後,香港海關將會聯絡申請人以確認貨物抵港詳情,以安排為相關櫃箱施加封條(如屬原封集裝箱轉運),或監察整個轉裝貨物過程後施加封條(如屬轉裝轉運)。而香港海關在施加封條後將會盡快安排簽發確認書予申請人,以便轉交內地進口商作清關用途。
- 如何能使申請程序更為暢順?
-
香港海關將會聯絡申請人以確認日期、時間及地點為貨物抵港時施加封條。
如屬原封集裝箱轉運貨物,在香港海關施加封條前,申請人必須確保櫃箱原有封條完整無損。
如屬轉裝轉運貨物,在香港海關監管轉裝前,申請人必須確保櫃箱原有封條完整無損。
- 如有關貨物在抵港前曾停留在其他地方或國家或該載貨船隻曾停泊過任何中國內地港口,該貨物是否合乎資格申請確認書?
- 否,如需申請確認書,有關貨物必須由原產地直接運抵香港。如有關貨物在運抵香港前曾停留過其他地方或國家或該載貨船隻曾停泊過任何中國內地港口,無論該貨物曾否在任何中國內地港口卸貨,該貨物是不能獲得相關的證明書。
- 如何能獲取中國內地海關就實施相關規定的更多資料?
- 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1年第54號公告的詳情,可瀏覽此網頁 。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香港海關緊貿安排及貿易視察科:
電話: (852) 2398 5225 / (852) 2398 5244 或 24小時查詢熱線: (852) 2815 7711
傳真: (852) 2413 6693
電郵: 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 如進口或出口屬貨物的大量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類物品),須透過現金類物品申報系統 (簡稱CDS) 預先申報嗎?
-
根據香港法例第629章《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條例》),在某一跨境運輸工具上進口或出口大量(即總值高於12萬港元)屬同一批次貨物的現金類物品,須透過香港海關(海關)的網上糸統CDS,預先向海關作出申報。有關申報規定的詳情,請參考海關網頁及常見問題。
- 我可以經貿易單一窗口進入CDS為進口或出口大量現金類物品預先作出申報嗎?
- 如我的貿易單一窗口帳戶屬公司/機構帳戶,我可以使用個人數碼證書或「智方便+」連結CDS服務嗎?
-
如貿易單一窗口帳戶屬公司/機構帳戶,用戶須使用機構數碼證書連結CDS服務,如屬個人帳戶則可使用個人數碼證書或「智方便+」作連結,而數碼證書或「智方便+」載有的身份資料須與貿易單一窗口帳戶一致。
- 當更改貿易單一窗口帳戶資料的要求發出後,我可以經貿易單一窗口進入CDS為進口或出口大量現金類物品預先作出申報嗎?
-
當貿易單一窗口用戶要求更改帳戶資料時,其帳戶將處於受限制狀態。如需要更改的資料屬貿易單一窗口帳戶連結CDS的必需資料(即身份資料),用戶可能無法在這情況下將其帳戶連結至CDS或在CDS內處理申報,直至貿易單一窗口科批准可作更改及其帳戶已回復至正常狀態。用戶亦須確保其數碼證書或「智方便+」載有的身份資料與已更改的貿易單一窗口帳戶一致,方可重新進入CDS。當用戶無法經貿易單一窗口進入CDS時,可使用有效的數碼證書或「智方便+」直接經CDS作出申報。
- 如我的貿易單一窗口帳戶已連結CDS服務,如何更新我的數碼證書?
-
如需使用已更新的數碼證書重新連結CDS服務,請採取以下步驟:
- 登入貿易單一窗口
- 點擊位於上方項目欄的「選用網上服務」
- 點擊「我的網上服務」後,取消選用「D03 跨境運送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類物品)申報表」
- 點擊「立即選用」後,選用「D03 跨境運送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類物品)申報表」
- 使用你的新數碼證書與CDS服務連結
- 如我取消選用CDS服務,將會有甚麼事情發生?
-
當貿易單一窗口用戶在貿易單一窗口內取消選用CDS後,該帳戶與CDS建立的連結將自動被中斷。如需再次經貿易單一窗口進入CDS,用戶須選用CDS服務及以由認可核證機關所發出的有效數碼證書或「智方便+」重新連結其帳戶,而當中載有的身份資料須與貿易單一窗口帳戶一致。用戶在CDS處理申報時,須以用作連結其貿易單一窗口帳戶的數碼證書或「智方便+」進行數碼簽署。
- 如用作連結CDS服務的數碼證書的有效期屆滿,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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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用作連結CDS服務的數碼證書的有效期屆滿,該帳戶與CDS建立的連結將自動被中斷。如需再次經貿易單一窗口進入CDS,用戶須以由認可核證機關所發出的有效數碼證書或「智方便+」重新連結其帳戶,而當中載有的身份資料須與貿易單一窗口帳戶一致。用戶在CDS處理申報時,須以用作連結其貿易單一窗口帳戶的數碼證書或「智方便+」進行數碼簽署。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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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詢,請聯絡香港海關財富情報統籌組:
電話:3759 3184
電郵:customs_ficd_cfib@customs.gov.hk
- 甚麼貨品需要在進出口陳述書內申報?
-
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進/出口貨品,包括:
- 碳氫油類;
- 酒類(葡萄酒及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不多於30%的酒類除外);
- 甲醇;以及
- 煙草
必須申報於進出口陳述書內。此外亦須就每一類別的應課稅品提交獨立的陳述書。
- 如果進/出口付運貨物並不包含任何應課稅品,我是否需要提交進出口陳述書?
-
任何進/出口付運貨物均須附有進出口陳述書。如進/出口付運貨物不含任何應課稅品,則須附上一份陳述書,述明並無載運這類貨物。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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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申請 – (a) TRA第187款進口證表格三;及 (b) CED 372申請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進口許可證 |
合併申請 – (a) TRA第394款出口證表格六;及 (b) CED 373申請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出口許可證 |
- 如要進出口製造光碟機器及製作設備,要辦理什麼手續?
-
任何人仕欲進出口製造光碟機及製作設備均需申請許可證。有關申請可透過貿易單一窗口網站提交。申請要求請瀏覽香港海關網頁。
- 從香港進口或出口VCD或CD-R到其他國家,要辦理什麼手續?
-
直到目前為止,本港暫時並沒有管制VCD、CD-R或其他光碟種類的進出口,故並不須要申請任何進出口許可證。但此等貨物必須按照進出口條例報關。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香港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
電話:2851 1625
電郵: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有否涵蓋關於進出口受管制化學品及藥劑原料的貿易文件?
-
根據《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凡將受管制化學品輸入或輸出香港必須具備「牌照」。此外,每票(貨物/物品)受管制化學品輸入或輸出香港亦必須具備「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如受管制化學品經香港轉運,每票(貨物/物品)受管制化學品亦必須具備「轉口受管制化學品移走許可證」。香港海關負責簽發牌照、授權書及移走許可證。詳情請瀏覽香港海關網頁及參閱有關單張.
另外,根據《進出口條例》(香港法例第60章),凡將藥劑製品及藥物輸入或輸出香港,必須具備「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衞生署負責簽發有關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詳情請按此。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現時涵蓋關於受管制化學品及/或藥劑原料的貿易文件如下:
項目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涵蓋的貿易文件 受管制化學品種類 (1)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 進口/出口/轉運含有《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附表內1 - 3指明之受管制化學品(包括該等受管制化學品所有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鹽類,但硫酸和鹽酸除外) (2) 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 (3) 轉口受管制化學品移走許可證 (4) 合併申請(供出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出口許可證進口/出口含有《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附表2指明之受管制化學品(即麻黃碱、麥角胺、麥角新碱、假麻黃碱、苯丙醇胺及其鹽類)成份之藥劑製品 (5) 合併申請(供進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進口許可證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目前尚未涵蓋進出口上述第(4)至(5)項之外的藥劑製品/藥物,詳情請瀏覽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香港海關化學品管制及支援組
電話: 2541 4383
電郵: cedcdibccsd@customs.gov.hk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藥物評審及進出口管制科
電話: 3974 4180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 如要轉運製造光碟機器及製作設備,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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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仕欲轉運製作光碟機器均需申請許可證。有關申請可透過貿易單一窗口網站提交。申請要求請瀏覽香港海關網頁。
- 從香港進口或出口VCD或CD-R到其他國家,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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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目前為止,本港暫時並沒有管制VCD、CD-R或其他光碟種類的進出口,故並不須要申請任何進出口證。但此等貨物必須按照進出口條例報關。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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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詢,請聯絡香港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
電話:2851 1625
電郵: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授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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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 |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 |
合併申請(供出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出口許可證 |
合併申請(供進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進口許可證 |
-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有否涵蓋關於進出口受管制化學品及藥劑原料的貿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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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凡將受管制化學品輸入或輸出香港必須具備「牌照」。此外,每票(貨物/物品)受管制化學品輸入或輸出香港亦必須具備「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如受管制化學品經香港轉運,每票(貨物/物品)受管制化學品亦必須具備「轉口受管制化學品移走許可證」。香港海關負責簽發牌照、授權書及移走許可證。詳情請瀏覽香港海關網頁及參閱有關單張.
另外,根據《進出口條例》(香港法例第60章),凡將藥劑製品及藥物輸入或輸出香港,必須具備「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衞生署負責簽發有關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詳情請按此。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現時涵蓋關於受管制化學品及/或藥劑原料的貿易文件如下:
項目
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涵蓋的貿易文件 受管制化學品種類 (1)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 進口/出口/轉運含有《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附表內1 - 3指明之受管制化學品(包括該等受管制化學品所有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鹽類,但硫酸和鹽酸除外) (2) 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 (3) 轉口受管制化學品移走許可證 (4) 合併申請(供出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出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出口許可證進口/出口含有《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145章)附表2指明之受管制化學品(即麻黃碱、麥角胺、麥角新碱、假麻黃碱、苯丙醇胺及其鹽類)成份之藥劑製品 (5) 合併申請(供進口藥劑原料使用)-
(a)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授權書;及
(b) 藥劑製品及藥物進口許可證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目前尚未涵蓋進出口上述第(4)至(5)項之外的藥劑製品/藥物,詳情請瀏覽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香港海關化學品管制及支援組
電話: 2541 4383
電郵: cedcdibccsd@customs.gov.hk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藥物評審及進出口管制科
電話: 3974 4180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 在香港,甚麼產品會被定為「危險藥物」?
-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 「危險藥物」指任何在第134章附表1第I部中所指明的藥物或物質。
- 我可如何獲取進口/出口危險藥物的要求/程序的進一步信息?
-
你可以瀏覽藥物辦公室的網站以參考更多指南及資訊。
- 我可如何提出查詢?
-
如有疑問,請聯絡: 衞生署 藥物辦公室 藥物評審及進出口管制科 電話: 3974 4180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衞生署放射衞生科
電話: 3620 3814
電郵: rhd-import@dh.gov.hk
- 在香港,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之進口受到什麼管制?
-
根據《進口(輻射)(禁止)規例》 (香港法例第60章附屬法例),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必須依照並在工業貿易署署長簽發的有效進口證下進口。
但這些產品的出口不受簽證管制。
工業貿易署與香港海關緊密合作,以檢查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是否根據並在簽證下進口。任何違反申領進口許可證規定的人士可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一年。此外,工業貿易署可針對進口證各方採取獨立於及不考慮上述法律行動的行政制裁行動。
如需進一步資料,請按此處。
- 我如何知道個別物品之進口需要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許可證?
-
根據以下定義,若有關物品為放射性物質或輻照儀器,該物品之進口需要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許可證。
放射性物質指由任何天然或人工的放射性化學元素組成的任何物質,或包含任何該等元素的任何物質,而其放射性比度,以每克物質計算,超逾源放射性化學元素的75貝克勒爾;
輻照儀器指下述儀器 —
(a) 擬用以產生或發射電離輻射的任何儀器;或
(b) 能夠產生或發射電離輻射,而其劑量率超逾每小時5微希(以距離儀器表面任何接觸點5厘米計算)的任何儀器。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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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藥物進口許可證 |
危險藥物出口許可證 |
危險藥物進口證明書 |
- 在香港,甚麼產品會被定為「危險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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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 「危險藥物」指任何在第134章附表1第I部中所指明的藥物或物質。
- 我可如何獲取進口/出口危險藥物的要求/程序的進一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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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瀏覽藥物辦公室的網站以參考更多指南及資訊。
- 我可如何提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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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請聯絡: 衞生署 藥物辦公室 藥物評審及進出口管制科 電話: 3974 4180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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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製品及藥物進口許可證 |
藥劑製品及藥物出口許可證 |
- 在香港,甚麼產品會被定為「藥劑製品」或「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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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藥劑製品」或「藥物」的定義
-
指符合以下說明的物質或物質組合 —
- 對該物質或物質組合的表述或其狀況顯示,該物質或物質組合具有的特性,使其可用於治療或預防人類或動物的疾病;或
-
可應用或施用於人類或動物,以期 —
- 透過藥理、免疫或新陳代謝作用,恢復、矯正或改變生理機能;或
- 作出醫學診斷 ; 及
- 包括先進療法製品。
-
指符合以下說明的物質或物質組合 —
- 我可如何獲取進口/出口危險藥物的要求/程序的進一步信息?
-
你可以瀏覽藥物辦公室的網站以參考更多指南及資訊。
- 我可如何提出查詢?
-
如有疑問,請聯絡: 衞生署 藥物辦公室 藥物評審及進出口管制科 電話: 3974 4180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 是否所有中藥材均須申領相關的進口/出口許可證?
-
根據《進出口(一般)規例》(香港法例第60章,附屬法例A)規定,進口/出口《中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549章)(《條例》)附表1所指明的中藥材、《條例》附表2內所指明的5種中藥材(即凌霄花、製川烏、製草烏、威靈仙及龍膽)受進出口管制。凡進口/出口上述中藥材或其單味中藥配方顆粒,必須事先向衞生署申領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
- 中藥材進口/出口許可證有效多久?
-
中藥材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六個月,由發出日期起計;而中藥材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二十八天,由發出日期起計。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有關詳情可瀏覽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網頁及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內的「常見問題」。 如有查詢,請聯絡: 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 進出口管制組 電話: 3904 9230 電郵: cmro@dh.gov.hk
- 凡進口/出口中成藥,是否須要申領相關的進口/出口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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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進出口(一般)規例》(香港法例第60章,附屬法例A)規定,進口/出口《中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549章)所界定的中成藥受進出口管制。凡進口/出口中成藥,必須事先向衞生署申領相關的進口/出口許可證。
- 中成藥進口/出口許可證有效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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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藥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六個月,由發出日期起計;而中成藥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二十八天,由發出日期起計。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有關詳情可瀏覽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網頁及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內的「常見問題」。 如有查詢,請聯絡: 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 進出口管制組 電話: 3904 9230 電郵: cmro@dh.gov.hk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衞生署港口衞生科(總部)
電話: 3904 9316
電郵: gr_ph@dh.gov.hk
- 在香港,甚麼產品會被定為「危險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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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 「危險藥物」指任何在第134章附表1第I部中所指明的藥物或物質。
- 我可如何獲取進口/出口危險藥物的要求/程序的進一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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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瀏覽藥物辦公室的網站以參考更多指南及資訊。
- 我可如何提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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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請聯絡: 衞生署 藥物辦公室 藥物評審及進出口管制科 電話: 3974 4180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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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管制化學品出口許可證 |
受管制化學品進口許可證 |
- 《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595章)的「受管制化學品」有何進出口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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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如進口、出口任何「受管制化學品」,必須領有由環境保護署根據《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就該「受管制化學品」發出的有效「相關活動」許可證。而進口/出口該「受管制化學品」時,亦須領有根據《進出口條例》(香港法例第60 章)所訂「相關託運貨品」發牌制度所發出的進口/出口許可證。
《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不適用於屬過境物品或屬過境物品的一部分的第2類化學品。
- 哪些有毒化學品是受《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規管的?
-
《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規管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潛在危害或不良影響的非除害劑有毒化學品。《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規管的非除害劑有毒化學品分為兩類:
- 第1類化學品,及
- 第2類化學品。
「受管制化學品」的名單載於 環境保護署網頁。
如「受管制化學品」是某「製成品」的構成元素,則不受《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規管,除非該化學品是屬第1 類化學品的多氯聯苯,及其濃度超過百分之0.005(或百萬分之五十),而其容積超過0.05 升。
- 甚麽人士可能須要申領「受管制化學品」進口/出口許可證?
-
以下行業或人士可能須要申領「受管制化學品」進口/出口許可證:
身份 可能須申領許可證的行業或人士 進口商 (不論該進口受管制化學品是用作本銷或是再出口到外地) - 本地化學品貿易商
- 大學
- 研究所
- 測試化驗所
- 承擔進口商身分的承運人
出口商 - 本地化學品貿易商
- 大學
- 研究所
- 測試化驗所
- 承擔進口商身分的承運人
進出口商 (從事轉運或過境的業務) - 船務公司
- 航空公司
- 貨物空運站
- 航空貨運及速遞公司
- 承擔進出口商身分的承運人
- 申請《進出口條例》下的受管制化學品進口或出口許可證須符合哪些條件?
-
申請人必須管有:
- 根據《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發出的有效「相關活動」的進口、出口或轉運及過境許可證;及
- 出口和進口國家或地區相應的明確同意證明。
- 《進出口條例》發出的「相關託運貨品」進口/出口許可證有效期是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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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發出之日起計,「相關託運貨品」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六個月,而「相關託運貨品」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28日。
- 環境保護署需時多久才可以發出「受管制化學品」的「相關託運貨品」進口/出口許可證?
-
環境保護署在收到申請後會盡快處理,但實際處理時間須視乎正在處理的許可證的申請數量、個別申請的複雜程度及資料是否齊備,故申請人應在建議的相關活動進行前不少於兩整工作天,向署方提交申請及全部相關資料。
- 哪裡可找到更多有關《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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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瀏覽環境保護署網頁得到更多《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的資料。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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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詢,請聯絡環境保護署總區辦事處:
電話: 3107 2981
電郵: hcco@epd.gov.hk
- 食物檢查證書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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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檢查證書為一項出口食物之其他國家地方的便利貿易措施。現時在香港輸出食物,並非強制規定須申領食物檢查證書。詳情請參閱申請食物檢查證書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577
電郵: fsc@fehd.gov.hk
- 在什麼情況下,我需要向食安中心申請動物製食品衞生證書?
-
如你需提供證明書給進口國家/地區的有關當局,證明你所出口的食品符合有關進口國家地區就該食品實施的獸醫衞生規定,便可向食安中心申請動物製食品衞生證書。請注意,你所出口的食品須含有動物成分,並必須於本港持牌食物製造廠製造。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428
電郵: vphadmin@fehd.gov.hk
- 在什麼情況下我需要取得食安中心的進口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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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要進口冷藏或冰鮮牛肉、羊肉、豬肉及家禽,你必須按照進《出口條例》 (第60章)的規定,事先從食安中心取得進口許可證。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156 3012
電郵: fso_enquiry@fehd.gov.hk
- 奶類及冰凍甜點進口准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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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冰凍甜點規例》(第132 AC章) 及《奶業規例》(第132AQ章)的規定,進口供銷售的奶類及冰凍甜點必須來自經批準的製造來源地。在進口奶類及冰凍甜點到香港前,你必須事先獲得食安中心的准許。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口奶類及奶類飲品指引及香港入口冰凍甜點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708 3031
電郵: fsc@fehd.gov.hk
- 奶類進口准許是什麼?
-
根據《奶業規例》(第132AQ章)的規定,進口供銷售的奶類必須來自經批準的製造來源地。在進口奶類到香港前,你必須事先獲得食安中心的准許。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口奶類及奶類飲品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708 3031
電郵: fsc@fehd.gov.hk
- 蛋類進口准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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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 AK章)的規定,進口蛋類時,必須事先獲得食安中心的准許。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577
電郵: fsc@fehd.gov.hk
- 野味肉類及家禽進口准許是什麼?
-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 AK章)的規定,進口下列食物時,必須事先獲得食安中心的准許:
- 野味;
- 違禁肉類;以及
- 沒有認可衞生證明書的肉類或家禽。
- 由食物原產地發證實體發出;
- 述明香港為食物目的地;以及
- 獲得食安中心的認可。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577
電郵: fsc@fehd.gov.hk
- 野味肉類及家禽進口准許是什麼?
-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 AK章)的規定,進口下列食物時,必須事先獲得食安中心的准許:
- 野味;
- 違禁肉類;以及
- 沒有認可衞生證明書的肉類或家禽。
- 由食物原產地發證實體發出;
- 述明香港為食物目的地;以及
- 獲得食安中心的認可。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577
電郵: fsc@fehd.gov.hk
- 野味肉類及家禽進口准許是什麼?
-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 AK章)的規定,進口下列食物時,必須事先獲得食安中心的准許:
- 野味;
- 違禁肉類;以及
- 沒有認可衞生證明書的肉類或家禽。
- 由食物原產地發證實體發出;
- 述明香港為食物目的地;以及
- 獲得食安中心的認可。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577
電郵: fsc@fehd.gov.hk
- 野味肉類及家禽進口准許是什麼?
-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 AK章)的規定,進口下列食物時,必須事先獲得食安中心的准許:
- 野味;
- 違禁肉類;以及
- 沒有認可衞生證明書的肉類或家禽。
認可衞生證明書指符合以下說明的衞生證明書:- 由食物原產地發證實體發出;
- 述明香港為食物目的地;以及
- 獲得食安中心的認可。
如轉運肉類及家禽至內地或澳門,但衞生證明書沒有述明香港為食物目的地,即並非認可衞生證明書,則須申請進口准許。同樣地,如進口的肉類附有不獲視作認可衞生證明書的歐盟出口申報,亦須申請進口准許。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指引。
- 我可如何查詢有關資料?
-
如有查詢,請聯絡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577
電郵: fsc@fehd.gov.hk
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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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出口許可證 |
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入口許可證 |
有關提交文件的詳情,請瀏覽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網頁:
申請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入口/出口許可證
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轉運通知書
有關提交文件的詳情,請瀏覽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網頁:
申請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入口/出口許可證
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轉運通知書
- 核實電子牌照/許可證的有效性
- 列印在貿易單一窗口系統發出的電子牌照/許可證上的二維碼/驗證碼有甚麼用?
-
列印在貿易單一窗口發出的電子牌照/許可證上的二維碼/驗證碼用於在網上核實電子牌照/許可證的有效性。 請按此查閱電子牌照/許可證的樣本。
- 我是否需要登記成為貿易單一窗口用戶才能使用核實功能?核實功能需要收費嗎?
-
核實功能僅適用於貿易單一窗口的登記用戶。用戶登記和核實功能都是免費的。請按此了解登記帳戶詳情,並參閱問題 3 以了解核實功能。
- 我該如何核實經貿易單一窗口系統發出的電子牌照/許可證的有效性?
- 我可以核實已發出但已被取消或逾期的貿易文件的有效性嗎?
-
系統只會顯示一個訊息方塊,通知貿易單一窗口用戶相關貿易文件已經被取消或逾期。 被取消或逾期的貿易文件將不會被顯示。
- 新增功能
- 我可以儲存並重用已填寫之貨物及運輸資料以提交新的申請嗎?
-
貿易單一窗口系統設有「儲存草稿」及「提取草稿」功能,便利用戶申請牌照/許可證。你可於提交牌照/許可證申請前,使用「儲存草稿」功能,將已填寫之資料儲存於帳戶內,並於日後使用「提取草稿」功能,提取已儲存之資料作牌照/許可證申請之用。你可為每類貿易文件儲存一份資料版本以作重用,並可視乎需要修改資料內容,以提交相關貿易文件的新申請。
- 我可以從以往提交的申請中重用資料以提交新的申請嗎?
-
貿易單一窗口系統設有「複製申請」功能,便利用戶將已提交的申請資料複製到新的申請表。
- 甚麼是用戶群組?
-
用戶群組為一項自選功能,讓群組管理員可以根據其業務需要替其群組內的用戶進行以下工作:
- - 查閱申請及貿易文件詳情;
- - 修改申請表格;
- - 支付申請費用;
- - 撤銷申請;
- - 上載證明文件以完成申請程序;及
- - 要求更改及取消已發出的貿易文件。
此外,群組管理員亦可委託群組內的其他用戶代行處理上述工作。
- 誰能使用用戶群組?
-
用戶群組只適用於以有效香港商業登記證登記成為貿易單一窗口的用戶使用。
- 用戶群組功能適用於哪些貿易文件?
用戶群組功能適用於所有第一階段涵蓋的貿易文件,以及下列第二階段涵蓋的貿易文件:-
項目 |
文件種類 | 政府部門 |
---|---|---|
1 | 瀕危物種出口/再出口許可證 | 漁農自然護理署 |
2 | 瀕危物種進口許可證 | 漁農自然護理署 |
3 | 植物進口證 | 漁農自然護理署 |
4 | 非《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或尚未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管制的物種再出口證明書 | 漁農自然護理署 |
5 | 應課稅品進出口陳述書 | 香港海關 |
6 | 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許可證 | 衞生署 |
7 | 中藥材進/出口許可證 | 衞生署 |
8 | 中成藥進/出口許可證 | 衞生署 |
9 | 生物物質進口/轉口許可證 | 衞生署 |
10 | 食米進/出口許可證 | 工業貿易署 |
11 | 戰略物品進出口許可證 | 工業貿易署 |
- 每間已登記為貿易單一窗口用戶的公司/機構可以建立多少個用戶群組?
-
可建立的用戶群組的數目取決於公司/組織中管理員的數量(每個公司/機構管理員可以建立一個用戶群組)。
- 用戶可以加入多個用戶群組嗎?
-
不可以,每個管理員和用戶只能加入一個用戶群組,在加入另一個用戶群組前,他/她需離開現有的用戶群組。
- 如何加入用戶群組?
-
管理員無需透過邀請,即可建立用戶群組或加入現有的群組(在這兩種情況下皆會成為群組管理員),相反用戶只能通過群組管理員的邀請才能夠加入用戶群組(作為群組成員)。 他/她可以接受或拒絕邀請。 系統會在成員接受或拒絕邀請後通知相應的用戶群組管理員。
- 如何離開用戶群組?
-
只有當用戶群組中有兩個或以上群組管理員時,該群組管理員才能離開用戶群組(任何用戶群組至少需要有一名群組管理員)。 群組成員只能通過群組管理員移除才能離開用戶群組。
- 甚麼是通知匣?
-
通知匣是一個收件箱,用於儲存貿易單一窗口系統和其他參與政府部門發送的通知。
- 我可以在通知匣中搜尋特定的信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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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知匣中的信息可以按類別、發件人、接收日期範圍或未讀信息進行過濾。
- 可以列印通知匣中的信息嗎?
-
可以,用戶可點擊要打印的消息旁邊的“選項”按鈕,然後點擊“打印”列印相關信息。
- 我無法找到一些較早前在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涵蓋的貿易文件裡發出過的申請,為什麼?
-
系統會顯示過往三年來所有已完成的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貿易文件申請(包括所有附件及發出的許可證)。
- 我怎樣可以取回沒有在系統上顯示的貿易單一窗口第一階段涵蓋的貿易文件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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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聯絡相關的政府部門以查詢所需的程序。
- 聊天機械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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